10月19日,宜昌市总工会召开“宜昌市劳模(职工)疗休养基地”建设工作座谈会,为全市首批15家劳模(职工)疗休养基地授牌。
为了更好地开展劳模(职工)疗休养服务,宜昌市总工会联合市场主体,在全省率先提出建立劳模(职工)疗休养基地,并出台了《宜昌市劳模(职工)疗休养基地管理办法》。9月以来,经过基层申报、实地考察和专业评审等环节,清江天龙湾旅游度假区、山城水都温泉大饭店等15个旅游景区景点、教育基地、宾馆等,正式被命名为“宜昌市劳模(职工)疗休养基地”。会上,各疗休养基地负责人现场与宜昌平湖工人疗养院签订了《宜昌市劳模(职工)疗休养基地合作发展和优待优惠协议书》。
据悉,宜昌市劳模(职工)疗休养基地接待对象主要是劳动模范、先进职工和一线职工,特别是苦、脏、累、有毒有害岗位及工伤、患职业病、慢性病的职工,是全市职工疗休养活动定点接待单位。